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正式施行,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同时推动职住平衡,提升居住环境的宜居性。
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深圳市进一步优化了住房限购政策,明确了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具体而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内,除了原有的购房限制外,新增购房名额。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这些区域可购买三套商品住房,而在自购房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可购买两套商品住房。
此外,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内也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而无需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证明。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将进一步促进这些热门区域的住房市场,帮助更多家庭实现购房梦想。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
为了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的规定,个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而家庭申请的贷款额度则从11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这一调整将有效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帮助更多家庭实现安居梦想。
同时,针对首次购房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浮比例也有所提升。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上浮比例从40%提高至60%。对于新婚新育的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的上浮比例为50%;而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的上浮比例则提高至70%。需要注意的是,初婚初育家庭和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的上浮比例不能叠加,需二选一。这一政策的优化,将为不同需求的家庭提供更为灵活的购房支持。
多种上浮情形的累加
在公积金贷款政策中,符合多种上浮情形的家庭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至170%。这意味着,缴存职工个人最高可贷189万元,家庭最高可贷351万元。这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使得更多缴存职工能够在购房时享受到更高的贷款额度,进一步满足其住房需求。
深圳市此次对房地产相关政策的调整,旨在通过优化住房限购和公积金贷款政策,增强居民的购房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广吉屋网民家庭带来更多的购房机会,助力所有人在深圳实现安居梦想。